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關于
2015年市本級部門預算信息的公開
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2015年市本級部門預算信息公開如下:
第一部分 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種植業、林葦業、農墾經濟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農業扶貧開發相關工作。
(二)綜合協調農業和農村工作,組織制定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政策;負責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提供相關信息數據;研究提出我市涉及“三農”問題的對策及措施、壯大縣域經濟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編制全市新農村建設中長期規劃、計劃;新農村建設有關項目的申報、受理、審查、跟蹤、落實;新農村建設全面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督促檢查。承辦市政府涉及“三農”任務的督辦工作。
(三)研究提出我市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建議;組織農村扶貧工作重大課題研究;擬訂農村扶貧開發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農村貧困人口和農村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鄉、村的扶貧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扶貧資金分配方案。
(四)組織起草種植業、林葦業等農業產業的規范性文件;擬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業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性建議。
(五)研究提出深化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系,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負責農村土地承包、仲裁的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及貫徹落實工作,指導縣鄉土地承包仲裁工作。
(六)制定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政策及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 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體系建設;預測并發布農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
(八)研究制定農業、林葦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評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陽光工程”。
(九)負責農業、林葦業產業產品、無公害農產品的質量監管和農業、林業等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種子、種苗、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鑒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編制全市全民義務植樹規劃和重點綠化工程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國有林業資源的管理及基層林業機構的建設工作;監督木材的憑證采伐與運輸;組織林業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和林苗檢疫;編制全市蘆葦發展規劃,研究制定葦田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戰略。
(十一)承擔農產品深加工、農業產業化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承辦市政府有關農業方面的涉外業務,組織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系統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指導本系統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負責紀檢監察、行政效能監察工作;負責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組織實施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負責人事、勞動工資及職稱評審工作;負責系統老干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涉農執法人員經常性執法培訓、行業從業人員技能培訓以及全委職工繼續教育工作。
二、 2015年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1、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本級
2、盤錦市植物保護站
3、盤錦市農村能源技術推廣站
4、盤錦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5、盤錦市土肥工作站
6、盤錦市農業信息中心
7、盤錦市農業技術推廣站
8、盤錦市種子管理站
9、盤錦市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10、盤錦市干部培訓班
11、盤錦市扶貧辦公室
12、盤錦市農墾管理局
13、盤錦市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第二部分 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2015年市本級部門預算
一、2015年市本級部門預算表
1、2015年市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見附表1)
2、2015年市直部門支出預算表(見附表2)
3、2015年市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明細表(見附表3)
4、2015年市直部門“三公”經費預算表(見附表4)
二、2015年市本級部門預算說明
根據《關于批復2015年市本級部門預算的通知》(盤財預發〔2015〕18號)文件內容,我委2015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1132.81萬元(不含離退休),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132.81萬元(不含離退休)。其中,基本支出預算815.81萬元,項目支出預算317萬元。
附表1:2015年市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附表2:2015年市直部門支出預算表
附表3:2015年市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明細表

附表4:2015年市直部門“三公”經費預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