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6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2016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種植業、農墾經濟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農業扶貧開發相關工作。
(二)綜合協調農業和農村工作,組織制定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政策;負責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提供相關信息數據;研究提出我市涉及“三農”問題的對策及措施、壯大縣域經濟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編制全市新農村建設中長期規劃、計劃;新農村建設有關項目的申報、受理、審查、跟蹤、落實;新農村建設全面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督促檢查。承辦市政府涉及“三農”任務的督辦工作。
(三)研究提出我市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建議;組織農村扶貧工作重大課題研究;擬訂農村扶貧開發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農村貧困人口和農村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鄉、村的扶貧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扶貧資金分配方案。
(四)組織起草種植業等農業產業的規范性文件;擬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業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性建議。
(五)研究提出深化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系,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負責農村土地承包、仲裁的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及貫徹落實工作,指導縣鄉土地承包仲裁工作。
(六)制定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政策及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體系建設;預測并發布農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
(八)研究制定農業、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評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陽光工程”。
(九)負責農業、無公害農產品的質量監管和農業等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種子、種苗、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鑒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承擔農產品深加工、農業產業化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承辦市政府有關農業方面的涉外業務,組織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村經濟委員會設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法規與市場信息科(行政審批辦公室)、農業產業化辦公室、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種植業科、科教科、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科、計劃與財務科、組織人事科。
三、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
1、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本級
2、盤錦市植物保護站
3、盤錦市農村能源技術推廣站
4、盤錦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5、盤錦市土肥工作站
6、盤錦市農業信息中心
7、盤錦市農業技術推廣站
8、盤錦市種子管理站
9、盤錦市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10、盤錦市干部培訓班
11、盤錦市扶貧辦公室
12、盤錦市農墾管理局
13、盤錦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第二部分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
表一

表二

表三

表四

表五

表六

表七

表八

表九
第三部分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4494.20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2152.0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152.0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1103.19萬元,主要是省主管部門直撥的項目經費。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8.上年結轉和結余1239.01萬元,主要是部分項目跨年度進行。
(二)支出總計3342.32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20.8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787.3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49.7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83.71萬元。
2.項目支出2221.52萬元,主要包括農業專項等業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1151.88萬元
主要是跨年項目本年未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結轉。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2016年整體財政撥款支出情況,既包括使用當年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305.1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66萬元,項目支出1188.50萬元。
(二)具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305.16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6.38萬元,教育支出4.9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4.74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0.8萬元,農林水支出2062.02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3.99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5.54萬元,其他支出66.80萬元。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6.38萬元,包括:
其他財政事務支出13.28萬元
招商引資獎勵資金23.10萬元
2.教育支出4.90萬元,包括:
中專教育4.90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4.74萬元,包括: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118.65萬元
事業單位離退休6.09萬元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0.8萬元,包括:
公務員醫療補助0.8萬元
5.農林水支出2062.02萬元,包括:
農業行政運行478.52萬元
農業事業運行483.19萬元
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86.58萬元
病蟲害控制31.68萬元
農產品質量安全32.00萬元
執法監管3.96萬元
農業組織化與產業化經營43.90萬元
其他農業支出199.56萬元
扶貧行政運行29.41萬元
其他扶貧支出518.52萬元
其他農林水支出154.70萬元
6.商業服務業等支出3.99萬元,包括:
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3.99萬元
7.糧油物資儲備支出5.54萬元,包括:
其他糧油事務支出5.54萬元
8.其他支出66.80萬元,包括: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66.80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41.2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5.55萬元,公務接待費0.4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5.24萬元。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15年減少0.77萬元,下降1.8%,主要是因為2016年公務用車改革,運行維護費下降。
1.因公出國(境)費5.55萬元。2016年參加出國(境)團組1個,市農產品安全中心一人參加省農委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及應急處置技術培訓班”為期21天。
2.公務接待費0.45萬元,公務接待3批次,共4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5.2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24萬元。2016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7輛。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55.02萬元,其中:辦公費7.63萬元、水費5.61萬元、電費38萬元、郵電費5.16萬元、取暖費21.47萬元、差旅費4.58萬元、工會經費8.4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4.0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9.1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4.85萬元。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比2015年減少18.71萬元,降低10.76%,主要原因是壓縮公用經費支出,公務用車改革,車輛運行維護費減少等。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8.8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8.8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8.8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8.8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盤錦市農村經濟委員會資產總額3480.15萬元,其中,流動資產2273.96萬元,固定資產1206.20萬元,在建工程0萬元,無形資產0萬元。固定資產中共有房屋面積1381.40平方米,價值135.55萬元,共有車輛7輛(一般公務用車6輛,其他用車1輛),價值115.78萬元,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3臺,價值465.30萬元,其他固定資產489.58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其他財政事務支出:反映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16.招商引資:
17.中專教育:反映各類中等專業學校的支出。
18.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9.事業單位離退休:
20.公務員醫療補助: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1.農業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2.農業事業運行:反映用于農業事業單位基本支出,事業單位設施、系統運行與資產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23.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反映用于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業新品種、新機具、新技術引進、試驗、示范、推廣及服務等方面支出。
24.病蟲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蟲鼠害及疫情監測、預報、預防、控制、檢疫、防疫所需的儀器、設施、藥物、疫苗、種苗、疫畜防治、撲殺補償及勞務補助、檢測等方面支出。
25.農產品質量安全:反映用于農業質量標準制定、實施和監督,投入品監管、殘留控制,農產品質量認證、普查、標準化生產示范等方面支出。
26.執法監管:反映用于農業法制建設、執法監督、糾紛處理、行政復議訴訟,安全生產、農產品質量監管、農資打假與市監管,草原、農機監理、跨區作業管理、農業機械使用跟蹤調查及試驗鑒定,漁政、獸醫醫政、藥政管理、防疫檢疫監督管理及試驗生物安全管理、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監管等方面的支出。
27.農業組織化與產業化經營:反映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開展基地建設、質量標準認證等方面的補助支出。
28.其他農業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9.扶貧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0.其他扶貧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扶貧方面的支出。
31.其他農林水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農林水方面的支出。
32.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33.其他糧油事務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糧油事務方面的支出。
34.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劃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