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義光:習近平為何強調“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
2020年11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覆蓋領域廣、涉及方面多,要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等多種手段,從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公民誠信等環節完善保護體系,加強協同配合,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
2021年9月1日,2021年秋季學期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在中央黨校開班。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 新華社記者 申宏/攝
(來源:人民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http://jhsjk.people.cn/article/32344341)
什么是知識產權?根據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爾摩簽訂的《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第二條第八款的規定,知識產權包括以下一些權利:
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權利;
對演出、錄音、錄像和廣播享有的權利;
對人類一切活動領域的發明享有的權利;
對科學發現享有的權利;
對工業品外觀設計享有的權利;
對商標、服務標記、商業名稱和標志享有的權利;
對制止不正當競爭享有的權利;
以及在工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里一切智力活動所創造的成果享有的權利。
傳統的知識產權是專利權、商標權和版權的總和,由于當代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不斷創造出高新技術的智力成果又給知識產權帶來了一系列新的保護客體,因此使傳統的知識產權內容也在不斷擴展。
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產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
這種權利被稱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知識產權的對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創造,屬于“智力成果權”,它是指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一切智力活動而創造的精神財富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習近平總書記為什么強調“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運用全鏈條方式保護知識產權,對于有效保護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高效的司法體系是全鏈條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環節。2021年4月23日公安部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十三五”期間,全國公安機關共偵破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9萬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3萬余名,涉案價值470余億元,并公布10起典型案例。如:上海楊浦公安機關偵破“1·21”制售假藥案。
2020年4月,上海市公安局食藥環偵總隊會同楊浦區公安機關偵破“1·21”制售假藥案,搗毀生產、倉儲窩點3處,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現場查獲假冒品牌生長激素類藥品4.5萬余瓶,涉案金額5600余萬元。經查,2019年5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等人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某生物科技公司內大量加工生產生長激素類假藥半成品,銷售給犯罪嫌疑人秦某某等人。秦某某等人非法訂制與某品牌生產激素產品一致的包材和商標標識,自行貼標包裝后通過互聯網平臺銷售。
信息時代,應更加重視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相關數據運用,以技術優化升級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化水平,推動知識產權保護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習近平同時強調:“要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堅持開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原則,深度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框架下的全球知識產權治理,推動完善知識產權及相關國際貿易、國際投資等國際規則和標準,推動全球知識產權治理體制向著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展。”
我國自1980年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以來,已加入《專利合作條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等國際公約,與眾多國家和地區以及國際組織建立了知識產權合作關系。
“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有利于我國知識產權事業蓬勃發展,為世界知識產權創造帶來活力。
作者:魏義光 退役老兵
責任編輯:答天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