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農行審〔2020〕28號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的通告
遼農行審〔2020〕28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保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全省農資供應和農業生產,現就采取便民措施,優化農業行政審批服務通告如下。
一、關于許可證照續展
1.肥料登記證到期或超過續展申報期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提交續展登記申請的,可延期提交。換發新的肥料登記證前,原證件視為有效。疫情解除后,申請人應及時補辦續展登記手續。
2.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到期或超過延續申報期,且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提交申請的,可延期提交。許可證審批完成前原證件視為有效。疫情解除后應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3.獸藥、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到期或超過延續申報期,且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提交申請的,可延期提交。許可證審批完成前原證件視為有效。疫情解除后應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4.漁業船舶國籍證書、船員證書需要換發、年審的,或需要近期辦理的其他漁業船舶、船員相關業務,可延期到疫情結束后辦理。在此期間,漁民確有駕船作業等生產生活需求的,仍可使用現有證書,對證書因逾期未換證、未年審等情形導致證書過期或失效的,漁業執法部門應不予處罰。涉及遠洋漁船國際履約需要的除外。
二、關于簡化審批手續
1.申請辦理權限內肥料登記、肥料登記初審需要現場核查的,因疫情影響無法開展現場考核的,依據相關材料采取企業真實性承諾、視頻考核等方式,予以按時審批。疫情結束后再組織補充核查,對核查中發現虛假承諾或承諾嚴重不實的,我廳可依法依規撤銷許可。
2.申請辦理農作物種子、食用菌菌種質量檢驗機構資格認定,因疫情影響無法開展現場核查(評審)的,暫緩相關程序,依據相關材料采取真實性承諾,予以按時審批。疫情結束后再組織補充核查,對核查中發現虛假承諾或承諾嚴重不實的,我廳可依法依規撤銷許可。
3.申請辦理獸藥、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需要現場核查的,因疫情影響無法開展現場核查的,將臨時免除現場核查程序,依相關材料及真實性承諾書履行審批。疫情解除后,組織對其承諾內容真實性進行核查,發現虛假承諾或承諾嚴重不實的依法處理。
4.申請辦理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因疫情影響無法開展現場評審和抽樣檢測的,將臨時免除相關程序,由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申請材料和真實性承諾書,予以按時審批。疫情結束后再組織補充現場評審和抽樣檢測,對核查中發現虛假承諾或承諾嚴重不實的,我廳可依法依規撤銷許可。
三、暫停水生野生動物相關許可的審批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4號),在疫情防控期間,禁止所有水生野生動物的交易活動,暫停涉及水生野生動物相關行政許可審批工作,包含“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審批”“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白鱀豚等)和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白鱀豚等)及其制品審批”等相關行政審批。
四、關于優化審批流程
1.開通“綠色通道”。對春耕生產所需重要生產資料的行政審批事項,我廳開通“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加急辦理,切實保障疫情期間農資供應和農業生產,滿足春耕生產需要。
2.提倡“網上辦、郵寄辦”方式。疫情防控期間提倡申請人采取網上申報、材料郵寄、電話咨詢、結果寄達的方式,減少到政務服務大廳窗口現場辦理,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網上辦理路徑:登錄“ 遼寧省政務服務網”(https://www.lnzwfw.gov.cn),注冊帳號、登錄,選擇“省農業農村廳”跳轉至“事項列表”,查詢對應事項,按服務指南提交申請,并可自助查詢辦理進度。郵寄地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崇山東路l9號遼寧省政務服務中心農業農村廳窗口( 收),郵編:110033。
3.省農業農村廳窗口咨詢電話:負責人:13940032029(田偉)、13940097959(王瑩);種植業、畜牧業領域:13478175846(呂明宇);漁業漁船領域:13940177946(谷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讓我們攜手努力、共克時艱,打贏這場疫情防控全面戰阻擊戰。衷心感謝各界對農業農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2月25日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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